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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人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 日期: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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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办(民防局):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量化考核全区人防系统各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人防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现将(征求意见稿)发下,请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请于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自治区人防办。

  ( 联系人: 王凯 09515078729 ;邮箱:76074775@QQ.com;)

 

附件

 

全区人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量化考核全区人防系统各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人防系统信息报送工作,不断完善人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人防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进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区属以上人防重点城市人防办(民防局),自治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各考核对象反映本地、本部门工作动态的信息和工作研究、业务性文章的报送和采用情况。

三、考核计分标准

为了能更好地反映人防系统信息调研工作的情况,采用百分制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打分(其中基础分值为60分,加分分值为40分),年终按各单位信息调研工作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所占分值比例将得分计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分值。

(一)信息报送目标任务

1.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办(民防局)每月至少向自治区人防办报送信息2篇以上,全年不得少于24篇,每半年报送业务性文章1篇,全年不得少于2篇。信息和业务文章被本级及以上媒体录用2篇以上。

2.区属人防重点城市人防办每月至少向自治区人防办报送信息1篇以上,全年不得少于12篇,每年报送业务性文章1篇。信息和业务文章被本级及以上媒体录用2篇以上。

3.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每月至少向自治区人防办报送信息2篇以上,全年不得少于24篇,每半年报送业务性文章1篇,全年不得少于2篇。信息和业务文章被本级及以上媒体录用2篇以上。

(二)信息采用情况

1.经《宁夏人防》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以及自治区党办、政务办采用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等信息每条计1分;业务性调研、宣传等文章每篇计2分。

2.经《中国宁夏》网站以及自治区级报刊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业务性文章每篇计3分。

3.经《中国人民防空》和中国人民防空网站以及中央级报刊采用的简讯每条计5分;业务性文章每篇计6分。

4.引起自治区及国家人防办有关领导重视并批示的信息和业务性文章另加5分。

(三)计分标准

1.基础分值(60分):各单位每个月信息报送目标任务基础分为5分,完成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全年12个月均完成信息报送目标任务,累计得60分。每年少报送1篇业务性文章在60分基础上扣5分,信息和业务文章被本级及以上媒体少录用1篇在60分基础上扣5分。

2.加分分值(40分):每月多报送1篇信息加1分,每年多报送1篇业务性文章加5分,两项合计最高加20分;信息采用情况加分合计最高加20分。

(四)信息报送要求

 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着手采写,迅速上报;一般动态信息也应在事件发生2日之内报送区人防办公室。 

按照“及时、准确、精炼”的要求,加强对信息的筛选,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综合类信息。 

加强把关,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信息报送、编辑、审核等各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并不断健全信息采集、登记、编辑、审核、报送制度,做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报送方式,邮箱:nxrfbgs@163.com,凡非涉密信息均可通过该群传送。

四、考核奖励

各单位所报送信息和业务性文章考核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自治区人防办每半年向各考核单位进行通报一次报送情况,年终根据考核分值高低评出人防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若干名,并予以通报表彰。凡经自治区党办、政办、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稿件,信息每篇奖励200元,业务性文章每篇奖励300元;经《中国人民防空》杂志、《中国国防报》、中国人民防空网采用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等信息每篇奖励200元,业务性文章每篇奖励300元;其他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用的稿件,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等信息每篇奖励200元,业务性文章每篇奖励300元;经《宁夏人防》杂志、宁夏人民防空公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采用的稿件,信息每篇奖励50元,业务性文章每篇奖励100元,摄影每张奖励20元。同一篇稿件被多媒体和网站均采用的,以高级别为准计发奖励。

本办法自2018年X月X日起实施。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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