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治区人防办 日期:2021-09-10
字体【小,中,大】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区在建人防工程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参建单位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从全区188项在建人防工程项目中按比例随机抽取64项人防工程项目,采取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和查阅建设资料的方式,对市县人防部门执行政策法规、履行质量监管责任,人防工程实体质量,人防工程参建单位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项目人防工程专项技术交底不及时、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监理旁站记录不详实、密闭墙体采用PVC套管安装对拉螺栓等问题,现场下达整改意见57份,督促整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指导各市县人防办针对检查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自治区人防办将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回头看”,并将整改结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人防工程全过程监管。督导各市县人防办切实履行人防工程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人防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和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从业企业,通过“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列入失信企业或黑名单。三是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人防工程技术交底制度。帮助各市县人防办对新开工项目通过人防工程专项技术交底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意识,加强重要环节、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彻底消除质量通病;加大对人防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与住建、市场管理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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