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17-06-12
字体【小,中,大】山东新明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系国家人防办认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证书编号:国人防办厂证字第205号) ,其生产的新型轻质复合材料防护密闭门被国家人防办批准为人防工程领域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国人防[2012]500号),并已纳入国家人防行业标准(编号RFJ002-2013)和国家防护设备目录管理。
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 438号)第十条:“运用新技术、新材料研制定型并纳入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安装。”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新明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型轻质复合材料防护密闭门纳入人防防护设备销售安装企业目录管理,予以公示。
山东新明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从事人防(新型轻质复合材料防护密闭门)专用设备销售安装活动,并自觉接受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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