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17-12-19
字体【小,中,大】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6〕110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办公室评审,现对自治区党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2个“全区人民防空先进集体”、杨峰等64名“全区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9日至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951—5913884 传真:0951—5078729 电子邮箱:nxrfbgs@163.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491号
邮政编码:750001
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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