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18-05-14
字体【小,中,大】
宁防办发〔2018〕29号
各市、县(区)人防办(民防局)、编办: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0号)要求,为促进权力清单的标准化、规范化,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防办组织力量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类行政职权进行规范,编制了《自治区人防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指导目录》规范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并于2018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请主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涉及行政职权调整事宜,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附件:自治区人防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指导目录第一批.doc
外省人防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