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000075/2019-00516 | 生成日期 | 2018-08-2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开时效 | 长期公开 |
宁防办发〔2018〕74号
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各市县人防办(民防局):
9月15日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日。为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自治区人防办决定届时结合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在全区组织机关、学校、社区开展疏散演练及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5日10:00至10: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
2.结合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及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活动。
3.结合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放,组织机关、学校、社区开展疏散演练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9.15”全区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是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的重要活动,涉及的内容多、时间紧、标准高、要求严。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高标准完成任务。各市县人防办(民防局)要早动手、早部署、早联系、早协调,细化方案,强化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学校、社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指挥通信处要加强对市、县人防办(民防局)开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注重质量,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人防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知识,扩大人防工作的影响力。同时,要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多协调,赢得领导重视和相关单位的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各市县人防办(民防局)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对各种潜在的隐患和不利因素,要及早排查。要提前着手,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在试鸣前五日发布鸣放公告,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区属以上人防重点城市人防办(民防局)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在活动结束一周内报自治区人防办指通处。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外省人防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