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000075/2021-00032 | 生成日期 | 2021-06-24 |
文号 | 宁防办发〔2021〕3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开时效 | 长期公开 |
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办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人民防空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精神,立足推动人防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有效发挥政务公开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聚焦中心工作,持续加强政策解读
(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持续加强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出台前,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充分运用在线访谈、政策简明问答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等展现形式,多方位对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全面提升解读质量,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准确发布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二)围绕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聚焦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着力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以构建现代人民防空体系为目标,通过人防之声专栏、人防“五进”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人防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三、聚焦关键领域,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保密的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使政策制定和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二)推进管理公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工程建设管理与执法监督处)
(三)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系统梳理办系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围绕“放管服”改革,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继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责任单位:工程建设管理与执法监督处)。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快构建覆盖全区的人防行业从业机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助力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公开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修建防空地下室等的公开工作。(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工程建设管理与执法监督处)
四、聚焦政策落实,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办党组统一领导下,办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二)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流转程序,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审查审核机制,加强网站内容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各处室(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凡是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在办门户网站根据文件具体内容在相关栏目发布,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三)加强培训教育。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全体公务员公开意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四)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按照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9月份为全区政府开放月,围绕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开展系列 “政府开放日”活动,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改进工作,推动“政府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五)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以及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充分发挥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配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目标。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
附件:《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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