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000075/2023-00065 | 生成日期 | 2023-08-25 |
文号 | 宁国动办发〔2023〕2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
公开时效 | 长期公开 |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国防动员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国防动员和人防建设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强化国防动员和人防建设非涉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和范围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积极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功能,有效提升自治区国动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服务环境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信息公开
1.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及时公开国防动员和人防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推介。(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2.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除涉密事项外,在办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牵头单位:工程管理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二)围绕民生持续发展改善推进信息公开
3.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服务指南,规范人防行政审批和人防行业从业行为,做好相关涉企政策、制度的更新、公开和解读,提升企业、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度。加强涉及市场主体、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对市场主体在项目审批、建设等环节所反映问题的办理和反馈力度,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做好研判处置。(责任单位:工程管理处)
(三)围绕自身建设推进信息公开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工程管理处)
二、完善政策发布推送和解读咨询机制
(一)规范政策集中发布
5.制定的非涉密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要在文件印发后及时将原文与解读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二)扩大政策精准推送
6.依托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微信等面向民众服务办事的平台,开展政策解读等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强化线下政策推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三)推行政策多元解读
7.提升解读质量。起草单位要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企举措、享受条件和关键词、专有词等解读要素,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占比20%。(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8.注重解读多元。起草处室、单位要制定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下载查看。政策中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要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事业单位)
9.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建设,紧密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宁夏防空警报试鸣等重要工作节点,广泛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互动交流活动,加强国防动员和人防建设重要政策现场解读,更好解答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设点宣传、人防宣传“五进”活动等赠送国防动员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等工具手册。(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事业单位)
三、完善决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机制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
10.制定政策文件,除依法保密的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使政策制定和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11.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事业单位)
12.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事业单位)
13.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事业单位)
(二)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14.统筹做好各类热线电话、领导信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15.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杂症,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切实降低纠错率、败诉率。(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三)深度推进政府开放
16.持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宁夏政务公开品牌,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9月份集中组织政府开放活动,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政府开放的主题和内容,可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予以确定。(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四、完善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管理保障机制
(一)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17.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充分发挥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配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目标。(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
18.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持续规范网络工作群管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有效杜绝“指尖泄密”。(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19.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二)提高培训指导成效
20.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培训活动,加强与上级政务公开部门交流,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国动办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综合处)
(三)拓展典型提炼深度
21.深入挖掘提炼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区内各主流媒体推介,全面宣传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四)汇编任务落实台账
22.对照《全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督促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未完成的加强整改。(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办属各单位)
附件下载:
外省人防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