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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75/2019-00456 生成日期 2018-05-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部门 人民防空办公室
 

机关各处室,办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办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人防行政执法环境,现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立我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一、以案释法的主体

根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我办以案释法的主体为办系统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单位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

二、以案释法的对象

包括案件当事人、行业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三、以案释法的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执法活动及所办我区人防方面的案件,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选择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案件;有利于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

四、以案释法的方式

1.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通过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执法办案信息。

2.筛选、整理、编辑典型案例,建立普法案例库,并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

3.依托办政务网站、杂志、宣传栏等载体,广泛运用微信公众号等现代手段,探索以法治案例分析、法治图片讲解、法治微电影播映、法治漫画展示、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4.与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紧密联系,扎实开展“法律八进”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5.其他能够有效增强法治宣传效果的方式。

五、有关要求

1.各处室、办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以案释法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各处室、办属各单位中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细化措施,切实抓好以案释法制度的贯彻落实。

3.各处室、办属各单位中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要注重工作留痕,明确专人负责整理和保管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的文字、图片、影像等工作资料,要及时总结新经验、新做法报综合处处予以培育、宣传,推动我办以案释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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