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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40000075/2019-00458 生成日期 2018-12-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部门 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立足人防职能工作,以人防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政策规定为依据,以制度规范为保障,从严执法,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强化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办党组(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力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人防法治进程。根据《2018年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2018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人防系统《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2018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单位具体抓”的各级联动、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人防年度重点工作,和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重点突出、推进有序。

二、依法履行职能,加快职能转变

1.扎实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通过实现告知承诺制、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等方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人防业务,共减少24个审批环节、27项申请材料、1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一是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模式改为告知承诺制。二是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重新梳理办事程序,精简环节。三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能在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查到的申请材料。四是能即办的事项当场办理,不能即办至少压缩一半的法定办理时限。五是与自治区住建厅等有关部门联合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将建设、人防、消防图审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集中统一审核,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和质量。

2.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落实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的指导精神,按照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人防行业的3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的指导意见,针对具体事项具体环节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指定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具体措施,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改革完成。

3.进一步做好不见面审批服务。坚持网上办是常态、网下办是例外原则,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不见面,马上办相关要求,强措施尽力推进网上审批,自治区人防办行政审批事项现95%可不见面办理,不见面事项网上办件量比例100%。

4.进一步厘清权力责任清单。全面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针对人防相关企业分类开展信用评价,建立企业信用名录,并在人防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健全体制机制,推进科学决策

1.不断完善人防法制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严格落实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2017年 第94号),针对全区易地建设费标准调整,联合物价局完成前期调研、评估、草拟等工作。启动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条例》制定前期工作,对外省、市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2018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3.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修订出台自治区人防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听证、专家论证、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明确界定人防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集体讨论决定。2018年,围绕办系统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内部及专家论证会5次;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或不当决策引发的各类情形。

4.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办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紧急情况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共召开办党委(组)会17次、专题会议3次、主任办公会3次,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银川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调查研究、配合取证、参加会议、参与谈判、个案咨询、集体讨论等形式,开展工作。2018年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文件40余件。

6.全面推进人防政务公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工作职责,制定印发《自治区人防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目录,严格落实“五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的,2018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5条。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定期通报制度。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接收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回复回应。

7.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宁夏人防门户网站建设,开设了《主任信箱》《网上咨询》《监督投诉》《调查征集》等互动栏目,畅通投诉监督渠道,增强咨询服务功能。设立人防政务服务电话、值班电话和政务电子邮箱,并在网站进行公开。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与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部门核心业务办理深度融合。定期检查窗口运行情况,监督检查评价结果作为窗口人员年终考核依据。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通过网上公开、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对所决策事项的意见,确保各项决策充分体现民意。对一些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标准高、决策难度大的重大决策,通过组织专家论证、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2018年接收到民众对人防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0条。

四、严格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2018年没有发生各类案件。二是修订完善了《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制度汇编》,梳理修改了机关效能建设、“准军事化”建设、行政执法、廉政建设、会议、学习、政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了人防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推进了人防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化,行政服务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3.切实加强全区人防执法督查。一是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对市县人防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开展了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青铜峡市的18项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进行随机抽查。开展了1次人防综合工作督查;二是7月23日至30日、11月13日至25日,2次组成综合工作督查组,先后深入中宁县、青铜峡市、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等6个自治区属人防重点城市,针对审计、行政审批、易地建设费收缴、人防工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人防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督查,并就发现问题分别提出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协调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宁夏军区战备建设局和自治区人防办配合,针对人防指挥所建设进度迟缓的问题,对5个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开展了1次专项督查,查找问题原因,反馈情况,落实建设经费,并提出具体要求,有力促进了人防指挥所建设进程。三是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坚持跟踪监督,人防质量监督站不定时对全区30多个人防在建工程进行质量巡查,对工程中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将人防执法检查有机融入人防日常工作中。2018年没有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没有发生行政复议、信访等情形。

4.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和“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为主题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及时开展支部建设自查督查,梳理问题进行通报。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严格梳理,扎实整改。积极配合做好巡视、审计工作和整改落实。

五、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着力加强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扎实开展人防系统全员学法用法,并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政府法制部门和本系统组织的法制培训,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理念,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按照年初制定学法计划,结合“七一”、“12·4”国家宪法日、保密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月等时间节点,通过邀请专家举行讲座、观看教育片、中心组学习文件、交流讨论等方式,开展了宪法、保密法、依法行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消防安全、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13次,开展1次知识竞赛,2次知识测试,认真开展干部网络学院法律法规学习,并订购发放法治学习读本200余本。

2.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积极配合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和干部考察,促进人防部门干部职工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2018年组织开展2次法治、党建知识测试及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课程合格率均达到100%。

六、落实普法责任,强化人防宣传

1.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演练宣传活动。全区各级人防(民防)部门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配合民政、地震、政府应急办等部门组织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了疏散演练及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各级人防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行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开展了疏散演练活动。银川市民防局、中卫市、灵武市、永宁县、中宁县、青铜峡市人防办组织指导在校师生开展了疏散演练活动,石嘴山市民防局、吴忠市、平罗县人防办组织指导社区、企业和商场开展了疏散演练活动,固原市、贺兰县人防办参加了自治区减灾委组织的疏散演练活动;二是自治区人防办参加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惠农区举办的中国红十字赈济救援队(宁夏)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人防指挥保障系统紧急状况下快速反应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三是开展了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各市县人防办(民防局)结合实际,在银川光明广场、石嘴山和平广场、吴忠开元广场、灵武中心广场、贺兰文化广场、青铜峡古峡广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展板展示、人防机动指挥车沿街巡展等形式开展了人防法律、法规及防空防灾知识大型宣传活动。四是利用在全区已安装的人防多媒体警报滚动播出人防法律、法规及防空防灾知识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国防意识和救护能力,扩大了人民防空覆盖面,提升了人民防空影响力。

2.开展“9·15警报试鸣放日”系列演练活动。9月10日上午,各市、县人防办(民防局)结合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组织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了疏散演练及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当天共有137个机关单位、87个社区(小区)、231所学校的33.4万余人参加此次疏散演练,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万余册增强了全区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应急准备意识,熟悉了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提高了广大群众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自我保护、自救互救能力。

3. 开展“人防五进”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人防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媒体”工作,突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的学习宣传,推动人防法治宣传教育规范化、科学化进程。购买宪法文本摆放在服务窗口,免费向居民群众发放,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企业管理人员赠送宪法文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与自治区文化厅在11个区属以上人防重点城市及宁夏军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山门村(自治区人防办扶贫点)等地联合举办“弘扬人防文化铸就护民之盾”普及人防知识全区巡回演出共13场。演出以宣传普及宪法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线,通过歌舞、小品、音乐快板、表演唱、曲艺、诗朗诵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充分展示了人防建设成就,宣传了人防法律法规及应急等知识,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基于2017年在银川市成功开展的人民防空“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教育试点工作,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今年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等5个地市进行全面推广,选取135所学校和65个社区共授课200场。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制作人防防空防灾动漫系列宣传片,在人员密集的公交车、电梯、楼宇等LED屏滚动播出,实现了人防知识普及率和覆盖率的双提高。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一年来,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关没有专门法制机构,法律专业人员力量薄弱;二是开展落实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纲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学习宣传,持续深化人防“五进”活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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