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000075/2022-00027 | 生成日期 | 2022-04-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市、县人防办: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人防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水平,按照2022年度全区人防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自治区人防办将于5月份开展全区人防工程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5个国家人防重点城市、6个区属人防重点城市。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人防行政审批情况。重点检查行政审批是否真正实现“一网通办”,行政审批材料、流程、时限是否合理、优化。
(二)人防工程审批后跟踪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已审批项目是否按期开工建设;是否存在长期不开工、应建未建;对应建未建项目是否采取相应的行政执法措施予以整改。
(三)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在建人防工程参建单位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及工程实体施工质量。
(四)人防工程验收情况。重点检查验收程序否是符合要求,所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以及是否存在长期未验收或未验收已投入使用的情况;对未验收已投入使用的情况是否采取相应的行政执法措施予以整改。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随机走访政务窗口及实地查看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安排
拟定于5月份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检查组成员
组长:王 军 自治区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与执法监督处处长
成员:周建忠 自治区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与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毕 哲 自治区人防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尚登攀 自治区人防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高工
黄贵清 自治区人防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高工
韩玉涛 自治区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与执法监督处工作人员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人防办要高度重视,按照检查内容,对本辖区人防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列出2013年1月以来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明细及跟踪督导的建设情况(未开工、在建、已竣工),并注明原因、存在问题,于4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人防办工程处(邮箱:nxrfbgcc@163.com),便于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二)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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