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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人防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计划相关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3-01-12
来源 自治区人防办 解读单位 自治区人防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必须遵守维护管理和安全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空效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投资者出租人防工程的,应当与承租人签订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合同,明确双方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并对使用者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十条规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二)对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保护规定,保证人防工程防空效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设置在公共区域的警报通信设施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维护管理;设置在单位内的警报通信设施由该单位维护管理;设置在居民区的警报通信设施由物业管理单位维护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八条第规定:“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行下列工作制度:(三)消防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综上所述,对全区人防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中的人防工程、通信警报设备设施、指挥信息平台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是人防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应当认真履行,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全区人防系统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人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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